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:
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。
编 辑|郑语欣
编 审|谢文娟
监 制|杨廷兵
总监制|朱光伦
来 源|毕节市人民政府网
投稿邮箱:bjtvysbj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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